受彩神的委托,对招标编号为闽瓯(延)采字[2022]018的彩神第三食堂托管经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一)项目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职教园区海瑞路9号
(二)学院10号教师公寓楼前食堂命名为第三食堂🕵️,第三食堂有建筑面积565平方米🤴🏼。中标方须投入一定资金(不得低于103.6万,其中3.6万元为施工图设计费,中标后支付2.6万元,装修验收后支付1万元)🛌🏽,按照招标方提供的设计图和施工图对食堂进行装修,以改善和提升师生的用餐环境🐱,且须在中标后立即实施。经营期内,食堂设备👳🏼♂️、桌椅、空调等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化油池维护(每季度清通一次🛗👮🏻♂️,清至窨井内无油污)✨、食堂楼栋周边水沟及绿地清理、消杀及水电费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理,学院不再另做投入⛹🏽♂️。
(三)各投标方自行安排时间实地考察,根据自身经营能力进行投标🙇🏿。
(四)《彩神食堂管理办法》和中标方对自身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情况是学院对食堂进行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二、招标主要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三🛌、资格标准
(一)投标人须为独立餐饮企业【目前还在彩神校内经营中的其它食堂(未到期的餐饮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经营餐饮类🙏🏻。实行“零租赁”🙆,中标人需自主独立经营(联合体🤙、加盟、挂靠🦻、合作等方式均视为非自主独立经营,属违约)
(二)为证明投标人有足够的能力有效地履行合同💂,投标人还应符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件:
1👨🏽🍼、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3🏜👩👩👧👧、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分包✢、转包或变相转包。
四、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8日起至2022年7月27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杨真路88号),投标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五🦩、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六⚈、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应于2022年7月2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杨真路88号)👩❤️👨,开标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开标时间、地点
2022年7月2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杨真路88号),开标大厅公开开标。
八🚰、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人须从其企业基本账户中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缴纳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00)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只接受投标人银行转账、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2022年7月27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前到达本招标公告提供的账户上🚵🏽♀️。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否则不予确认。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 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滨江支行
账 号: 3505 0167 7007 0000 1130
九、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的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履约保证金直接转为绩效考评金。在合同期内未出现违约现象,合同到期时无息退还。若发现严重违约现象或安全事故,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相应的事故责任(转账时须注明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
十🏋🏽♂️、踏勘集合时间:自行踏勘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彩神门户网站(/)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彩神
地 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职教园区海瑞路9号
电 话🐤:0599-6133010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杨真路88号
电 话🤚🏼:0599-8897666
传 真🧝🏿♀️:/
联系人🦿:杨工